通知還明確,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是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是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通知稱,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積極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據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小型微利企業稅收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逐步將減半征稅標準從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6萬元提高至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頂格”,到此次再度“破格”提升到50萬元,體現了對小型微利企業的重視和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多是勞動密集型行業,是穩定國家經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載體,2012年至2016年,約有1500萬戶次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了稅收優惠,減免所得稅近700億元,近三年來的減免稅額平均年增長率達38%。這些政策的出臺會進一步增強國內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利企業的信心,產生積極的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
此前,財稅部門已相繼發布了包括簡并增值稅稅率、明確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明確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等在內的減稅降費政策細則。
伴隨相關政策細則的發布,減稅降費已步入密集落地期。相關政策細則的出臺正是為了落實國家為實體經濟開出的減稅“大禮包”。此前4月1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六項具體減稅舉措,其中就包括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以及將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9年底等。業內專家指出,減稅降費政策的落地將為實體經濟降成本、增后勁帶來實實在在的紅利。